您现在的位置是: 8 >首页 8 >通知公告 8 正文
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关于对我市电教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08-12-23  来源: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对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电教〔2008〕781号)要求,省教育厅将于12月下旬对我市电教工作进行考核评估。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评时间
  考评时间从12月22日开始,各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到达每个地方的确切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评内容
  考评组将按照《河南省市、县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指标体系》中所列内容,对照考评细则逐项进行。
  三、考评办法
  1.考评组听取当地电教工作汇报,按照《河南省省辖市级电教工作考核评估细则》对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考核记分。
  2.考评组随机抽查的县级单位不少于当地所属县(市、区)数量的1/3。
  3.考评组要深入学校,听取学校、教师、学生的意见,并要求在各地听课不少于3节(含一节农村远教课)。
  四、其他要求
  1、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考评组严格按照教育厅的文件要求,坚持标准,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不搞照顾,不降低标准,不图省事、走过场。
  2、实事求是,讲求实效。各地、各考核组要把求真务实的精神贯穿于这次考核评估工作的全过程,注重实效;各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负责,相互配合,严格考核,提供资料要真实、准确;各考评组要认真查阅有关文件资料,灵活运用多种方式,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把要考核评估的指标查准、查实,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
  3、严格纪律,维护形象。严守有关廉政纪律和规定,不得接收任何礼品。

                                       郑州市教育局电化教育馆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