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展计划法规处关于催交质量监控数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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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日期: 2009-01-05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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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系统是保证我市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完整准的重要手段,实行以来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按照要求,2008年的质量监控数据应在10月底上缴。截止到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按要求上报。 未上报的单位是:外语中学、外语中学分校、外语学校、外语学校分校、回中分校、8中、16中、16中分校、18中、47中分校、57中、57中分校、101中学、103中学、华夏中学、嵩阳中学、二砂寄宿学校、足球学校、郑大一附中、郑大一附中分校、郑大二附中、黄科院附中、体育中学、新东中学、荥阳市。 请以上单位在2009年1月8日前将质量监控电子版交到郑州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或发电子邮件到xiewanyu@zzedu.net.cn), 仍不交者将在年度考评中扣分。 联系电话:66996067 联系人:谢婉玉
郑州市教育局发展计划法规处 二OO九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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