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财政局,各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 为继续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工作,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确保各大中专院校的稳定,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教财[2008]58号)。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按照政策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各学校及时将财政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以及为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采取的措施和落实情况报郑州市教育局财务处;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对辖区内大中专院校学生食堂财政资金补助及政策落实情况报郑州市财政局教科文处。
附件:1.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转发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doc 2.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落实高校学生食堂补贴措施的通知.doc
二〇〇八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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